机动车网上自编选号选号范围

 

号牌号码范围:
    本系统仅适用于小型汽车(出租车除外)、大型汽车、普通摩托车、轻便摩托车、低速车和挂车的新车注册登记、转移登记及转入业务实行互联网自编自选机动车号牌号码业务。市、县两级车管所均可办理各自业务范围内的互联网自编自选机动车号牌号码业务。未在车管所通过拍号或自编选号等方式确定号牌号码的机动车,均可以在互联网上进行自编自选号牌号码;但已在车管所确定号牌号码的机动车,不可以在互联网上再进行自编自选号牌号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