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机动车临界检验公告
辽宁省公安厅交通安全管理局车辆管理处
关于机动车临界检验的公告
下列机动车即将达到检验有效期,请车主及时到车管所办理机动车检验手续。逾期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罚。
特此公告。
按公告号查看:
按地区查看:
按机动车查询:号牌种类:
号牌号码: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