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公安厅交通安全管理局车辆管理处
关于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和号牌作废的公告
我省部分注册登记的机动车已达到国家规定的报废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102号令),现公告下列机动车的登记证书、行驶证和号牌作废。请车主尽快到车管所办理机动车注销登记手续。